Deloitte提交有關IASB『所得稅』草案之意見函(請按此)。Deloitte認同IASB對於所得稅專案之目標:說明由IAS 12『所得稅』所衍生重大實務上及概念上的議題,並與US GAAP更進一步接軌。然而,Deloitte質疑該草案內容是否符合上述目標。Deloitte建議IASB不應繼續進行此草案,而應開始進行一項更為完整且廣泛之專案計畫。Deloitte了解上述作法將更為延誤IASB對於此議題之時間表,因此建議在進行綜合性專案的同時,任何迫切性議題應透過改善程序處理。Deloitte已針對可由年度改善計畫修改之若干議題回覆意見。以下節錄自Deloitte意見函:
Deloitte認為此草案並未建立及表達明確的原則。此外,許多提案之解釋不明確或難以從概念性的觀點調節且有悖於直覺之結果。除了藉由強制規定特定方法或許可簡化現行準則的意圖外,很難理解IASB於此草案中發展不同「細則」之用意。然而,Deloitte認為依據此草案所提議之IFRS將不會被接受,因為上述「細則」將:
產生與「架構」不一致之結果;
無法忠實表達預期稅負影響之經濟實質;
難以合理解釋。
尤其,我們確信有關IASB所提議之計算方式的起始點、課稅基礎之定義、以及對於帳面價值之回收僅假設以報導日進行銷售而不論管理階層對回收方式之意圖,均有其缺陷,不但無法產生有意義之結果,對於解決IAS 12常發生之爭議沒有任何幫助。Deloitte認為現行「管理階層意圖」方法應予以保留並且應發展特定指引以消除目前應用上述方法時所產生之不確定性。就Deloitte的觀點而言,上述方式將提供財務報表使用者更具意義之資訊,因其更能反映企業所預期未來實際稅負影響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