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則彙總

 

IAS 17租賃 (LEASE)

 

IAS 17簡覽

租賃分類

若出租人實質移轉全部風險及報酬,則為融資租賃;其他情況則為營業租賃

融資租賃之會計處理

出租人-認列應收款及融資收入
承租人-認列租賃資產、相關負債、折舊費用、支付租金時認列利息費用及減少相關負債

營業租賃之會計處理

出租人-保留租賃資產,按直線法認列收入
承租人-按直線法認列給付金額

土地及建築物之租賃

區分為土地及建築物兩部分個別認列,除非沒有可靠分攤方式或意圖按IAS 40分類為投資性不動產,並按公平價值模式衡量

售後租回

依據租賃分類為融資租賃或營業租賃而有不同會計處理

   

相關解釋

IFRIC 4

協議是否包含租賃之判斷

IFRIC 12

服務特許權協議

SIC 15

營業租賃:誘因

SIC 27

法律形式為租賃之交易實質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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