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則彙總
IAS 17租賃 (LEASE)
IAS 17簡覽
租賃分類
若出租人實質移轉全部風險及報酬,則為融資租賃;其他情況則為營業租賃
融資租賃之會計處理
出租人-認列應收款及融資收入 承租人-認列租賃資產、相關負債、折舊費用、支付租金時認列利息費用及減少相關負債
營業租賃之會計處理
出租人-保留租賃資產,按直線法認列收入 承租人-按直線法認列給付金額
土地及建築物之租賃
區分為土地及建築物兩部分個別認列,除非沒有可靠分攤方式或意圖按IAS 40分類為投資性不動產,並按公平價值模式衡量
售後租回
依據租賃分類為融資租賃或營業租賃而有不同會計處理
相關解釋
IFRIC 4
協議是否包含租賃之判斷
IFRIC 12
服務特許權協議
SIC 15
營業租賃:誘因
SIC 27
法律形式為租賃之交易實質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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