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則彙總
IAS 37 準備、或有負債及或有資產
(Provisions, Contingent Liabilities and Contingent Assets)
IAS 37簡覽 |
準備
(provision) |
發生時點或金額不確定之負債。
企業因過去發生的事件而產生現存義務,當該義務很有可能使企業為了履行義務而造成具有經濟效益的資源流出,且與義務相關之金額能可靠估計時,應予以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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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有負債
(contingent liability) |
因過去發生的事件而產生可能的義務,且該義務是否存在將取決於不確定的未來事件發生與否,而企業不完全能控制未來事件是否會發生。
無須入帳,但依發生可能性而有不同的揭露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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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有資產
(contingent asset) |
因過去發生的事件而產生可能實現的資產,且其存在性將取決於未來事件發生與否,而企業不完全能控制未來事件是否會發生。
在或有資產相當確定(virtually certain)可實現以前,不得認列為資產。
當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時,應予以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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虧損性合約
(onerous contract) |
為了履行合約規定下的義務而產生不可避免的成本超過預計因該合約可收取之經濟效益。
應認列為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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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解釋 |
IFRIC 1 |
現有除役、復原及相關負債之變動 |
IFRIC 5 |
除役、復原及環境修復基金之權利 |
IFRIC 6 |
參與特定市場所產生之負債:廢電機電子設備 |
IFRIC 17 |
分配非現金資產予業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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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新訊報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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