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則彙總

 

IFRS 3 企業合併 (BUSINESS COMBINATIONS)

 

IFRS 3簡覽

會計方法

必須採用購買法,禁止使用帳面價值法(merger accounting)

資產及負債之認列

所取得之所有可辨認資產、負債及或有負債必須以100%公平價值衡量

商譽

不予攤銷,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減損測試

優惠收購價格利益(負商譽)

立即認列為當期損益

非控制股權(NCI)之衡量

依NCI之公平價值或依按NCI持股比例計算之被收購公司之可辨認淨資產價值

   

相關解釋

 
   

相關新訊報導

(中)

 

出版品

(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