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則彙總
IFRS 3 企業合併 (BUSINESS COMBINATIONS)
IFRS 3簡覽
會計方法
必須採用收購法,禁止使用帳面價值法(merger accounting)
資產及負債之認列或衡量
所取得之所有可辨認資產、負債及或有負債必須以100%公允價值衡量(有少數認列或衡量原則之例外)
商譽
不予攤銷,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減損測試
廉價購買利益(負商譽)
立即認列為損益
非控制權益(NCI)之衡量
以公允價值或以被收購者可辨認淨資產按NCI之比例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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