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則彙總

 

IFRS 4 保險合約 (Insurance Contracts)

 

IFRS 4簡覽

範圍

IFRS 4適用於企業所發行之所有保險合約(包括再保險合約)及所持有之再保險合約

定義

保險合約係指當一方(保險人)接受另一方(保單持有人)之顯著保險風險移轉,而同意未來某特定不確定事件(保險事件)發生致保單持有人受有損害時給予補償之合約

會計政策

  • 禁止對未存在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之保險合約其未來可能發生之理賠支出認列準備 (如巨災及平穩準備);
  • 應對已認列保險負債執行負債適足性測試,並對再保險資產執行減損測試;及
  • 禁止以再保險資產抵銷相關保險負債

揭露

  • 保險人應揭露足以辨認並說明財務報表中因保險合約所認列金額之資訊
  • 保險人應揭露使財務報表使用者瞭解保險合約未來現金流量之金額、時間及不確定性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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